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16年度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金融办)现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5名。 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为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
5、有政府金融部门或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现役军人;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人员; 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公开招聘短期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形式”)
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条件的截止时间以2016年7月31日为基准。申请者应在期间提交相关证明及证明材料。资格审查。
2. 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的注册是在线完成的。 申请人可直接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29日8:30至9月7日17:3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身份证照片。 若职位报名人数低于3:1,报名时间将推迟至9月12日17:30。
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申请。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如提供虚假应聘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登记完成后,由区党群工作部相关办公室会同区财政办进行。
3、下载准考证: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后,可登录上述申请网站,下载并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1天携带准考证及该职位所需证件原件到区财政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评审结论进行资格审查。
3. 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由区财政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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